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 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劳臣 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